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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慶市旅游咨詢中心:
重慶市旅游咨詢中心:
重慶市旅游教育培訓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重慶市旅游局直屬事業單位,也是全市旅*業培養專業人才的專門機構。教育培訓中心內設重慶市旅*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和中澳職教重慶市旅*業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十四年來,旅游教育培訓中心為重慶旅*業培養了近3萬名各類管理服務人才,是重慶市旅*業教育培訓的中堅力量,曾被中央宣傳部和國家科學技術部評為“全國科普工作先進集體”,并連續五年被國家旅游局評為教育培訓工作先進單位。
重慶市旅游教育培訓中心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于1992年成立,是重慶市旅游局直屬事業單位,內設重慶市旅*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和中澳職教重慶市旅*業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其主要職責: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旅游條例》,貫徹落實《重慶市"十一五"旅游業發展規劃》,制定旅*業職業教育培訓規劃(計劃)和行業各類考試培訓實施方案,維護旅游培訓市場秩序,不斷提升本市旅*業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提高旅*業管理水平、服務質量。2.組織編寫考試大綱和培訓教材重慶導游通過。3.組織實施本市旅*業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工作,推行《重慶市旅游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手冊》制度,對本市旅游飯店、旅行社、旅游景區、旅游船等旅游從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執業資格認證、考核與職業技能鑒定。 4.建立旅游人才儲備庫,完善旅游人才培養與交流平臺,將人才培訓與市場需求有機結合,逐步實現旅游職業教育的市場化、專業化、人性化。 5.開展我市旅游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的課題研究,推動旅游職業教育工作的不斷發展和提高。
飯店高、中級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旅行社高、中級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旅游車船公司高、中級管理人員崗位職務培訓賓館飯店專業人員、服務人員培訓及等級考試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培訓和中高級導游人員等級評定工作飯店職業英語等級證書的測試培訓旅游景區景點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崗位培訓旅游飯店籌建策劃、工程技術及管理咨詢等項目
未來的市場競爭是人才的競爭,為重慶旅*業培養人才是我們責無旁貸的神圣職責。我們將以服務旅*業為宗旨,培養跨世紀旅游人才為目標,創新旅游職業教育理念,按市場規律辦學、按教育規律育人,為旅游企業培養一流人才,著力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用誠信和質量傾力打造重慶旅游職業教育培訓品牌,為實現重慶旅游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貢獻。
二、重慶旅行社排名
重慶旅行社排名是重慶春秋國際旅行社、重慶中國青年旅行社、重慶旅游百事通、重慶國旅、重慶渝之旅。
中青旅已達到年接待游客突破150萬人次,營業收入80多億元的經營規模,正矢志成為一家具有卓越品牌形象、擁有領先市場份額、跨地域、跨產業鏈運營的國際化現代旅游集團。
旅游百事通是全國旅游企業百強前十名、中國西部最大的綜合性旅游集團—重慶海外旅業集團傾力打造的全國性超大旅游連鎖超市。采用超大連鎖超市經營模式,2010年已實現為西部加盟門店最多,收客量最大的旅游龍頭企業。
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成立于五十年代初期,是重慶市成立最早、極具實力的國際旅行社,市旅游局直屬企業。98年以前,重慶國旅先后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合署辦公,于2000年2月由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投資500萬元,組建成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渝之旅擁有大批高素質的外語,地方語,普通話導游和專業計調。公司設有國際旅游中心,國內公民旅游中心,公務接待中心等多個職能部門為廣大中外游客提供優質的旅游服務!渝之旅始終恪守“務實創新”,“誠信至上”的原則,被成功評為“游客最喜愛的十佳旅行社”。
重慶春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系上海春秋集團在重慶的全資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現有員工20余人,年營業額超2000萬元,是重慶市旅游行業較好的旅行社。重慶春秋國際旅行社是重慶旅游市場上第一家海南包機旅游批發商,連續五年被重慶市旅游局評為十強旅行社。
知情者,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重慶中國青年旅行社、重慶旅行社、重慶中旅、重慶美亞國際旅行社、重慶春秋國際旅行社、重慶匯豐國際旅行社、重慶康輝旅行社、重慶光大國際旅行社比較值得信賴:
運營:豐富的供應商和產品資源與眾多分銷網點的有效整合。
特點:是上市央企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全資子公司。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八一路177號10樓
公司口號:在家靠自己,出門找青年旅社。
特點:專注于旅游產品的后端服務。
旅行社注冊是前置許可制,要向旅游局繳納30W-150W的保證金,所以注冊旅行社比其他企業要難很多。所以一個旅行社品牌會注冊多個分公司,無數個營業網點。注冊分公司和營業網點相對簡單。只要旅行社總公司同意,其他的比較好辦。
利用這一特點,一些旅行社總部在自己的省市甚至全國注冊了大量的分公司或營業網點,進而形成區域性或全國性的連鎖品牌。有的旅行社總部直接轉為旅行社的管理公司,而另一家旅行社則維持著旅行社總部、分公司和營業網點同時在市場上相互競爭的格局。重慶地區是“旅游知識分子”的典型代表,重慶地區是“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典型代表。
2、中國國旅目前國內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旅行社企業集團之一,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
旅游百事通、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重慶中國青年旅行社、重慶渝之旅、重慶中國旅行社、重慶美亞國際旅行社、重慶春秋國際旅行社、重慶匯豐國際旅行社、重慶康輝旅行社、重慶光大國際旅行社,比較值得信賴的有:
所屬集團:重慶海外旅業集團有限公司
運作核心:豐富的供應商和產品資源與眾多分銷網點的有效整合
特點:是上市央企“中國國旅”的全資子公司
總部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八一路177號10樓
公司口號:在家靠自己,出門找青旅
旅行社的注冊是一種前置許可制,并要繳納30W-150W的保證金到旅游局,所以注冊一家旅行社比其他企業要困難得多。所以一個旅行社品牌,就會注冊多個分社,無數個營業網點。注冊分社和營業網點相對比較簡單,只要該旅行社總社同意,其他比較好辦理。
有的旅行社總社利用這一特點,大量的在本省市甚至全國注冊分社或營業網點,進而形成區域性的或者全國性的連鎖品牌,有部分旅行社總社直接轉向成了旅行社的管理公司,另一部旅行社則保持著旅行社總社、分社、營業網點同時在市場上相互競爭的格局。重慶地區前者典型代表“旅游百事通”,后者“重慶中國國際旅行社”。
三、在重慶如何考導游證
重慶旅游導游服務中心(重慶市旅游咨詢中心:http:www.cqttc.cn)" title="重慶旅游導游服務中心(重慶市旅游咨詢中心:http:www.cqttc.cn)" >
打電話問旅游局直屬導游培訓服務中心023-67721664 67728850 67860025。考試就是他們組織的,證也是他們發。初級和中級由重慶發,高級和特級是全國旅游總局發。沒有人比他們回答更權威和準確了。
1、國家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導游活動,保障旅游者和導游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導游人員,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導游證,接受旅行社委派,為旅游者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游服務的人員。
第三條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制度。
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民,可以參加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的,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委托省、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頒發導游人員資格證書。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
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的,經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導游服務公司登記,方可持所訂立的勞動合同或者登記證明
材料,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申請領取導游證。
具有特定語種語言能力的人員,雖未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旅行社需要聘請臨時從事導游活動的,由旅行社向省、自
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申請領取臨時導游證。
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樣式規格,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規定。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頒發導游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的除外;
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領取導游證之日起15日內,頒發導游證;發現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不予頒發導游證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條導游人員應當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職業技能。
國家對導游人員實行等級考核制度。導游人員等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制定。
第八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佩戴導游證。
導游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導游證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滿后繼續從事導游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3個月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換發導游證手續。
臨時導游證的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并不得展期。
第九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必須經旅行社委派。
導游人員不得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
第十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其人格尊嚴應當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導游人員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嚴或者違反其職業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一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
第十二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著裝整潔,禮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和生活習慣。
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應當向旅游者講解旅游地點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習俗;但是,不得迎合個別
旅游者的低級趣味,在講解、介紹中摻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第十三條導游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旅行社確定的接待計劃,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覽活動,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旅游項目或者中止導游活動。
導游人員在引導旅游者旅行、游覽過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經征得多數旅游者的同意,可
以調整或者變更接待計劃,但是應當立即報告旅行社。
第十四條導游人員在引導旅游者旅行、游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發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情況,向旅游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十五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
第十六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
第十七條旅游者對導游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旅游行政部門投訴。
第十八條無導游證進行導游活動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公告,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第十九條導游人員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對該導游人員所在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第二十一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未佩戴導游證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導游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游項目的;
第二十三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第二十四條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旅游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景點景區的導游人員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制定。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準、1987年12月1日國家旅游局發布的《導游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一、申報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初級導游證書滿三年,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取得初級導游證滿兩年;
(二)申報前實際帶團不少于90個工作日,帶團工作期間表現出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初級中文導游和中級中文導游報考中級外語導游的,需具備所報考語種大專以上學歷;
(四)申報前3年內一次性扣分達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10分的,不得參加當年的中級導游員等級考核評定。
二、申報高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三)取得中級導游證書后實際帶團不少于70個工作日,帶團工作期間表現出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中文導游報考外語導游的,需具備所報考語種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
(五)申報前1年內一次性扣分達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10分的,不得參加當年的高級導游員等級考核評定。
三、申報特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
(三)取得高級導游證書后實際帶團不少于50個工作日,帶團工作期間表現出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有正式出版的導游業務方面的專著,如合著須為第一作者;或在公開發行的省級報刊獨立發表過2篇(含2篇)不少于3000字的導游業務方面的論文;
(五)中文導游報考外語導游的,需具備所報考語種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
(六)凡在導游工作中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申報前1年內一次性扣分達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10分的,不得參加當年的特級導游員等級考核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