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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外地來青島城陽區如何報備進入青島市北區報備
1、省外及市外有疫情風險區所在重點地區旅居史入區返區人員,須提前3天主動向目的地社區單位、入住的賓館酒店等進行報備。
2、為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輸入和傳播風險,請廣大市民朋友繼續做好個人防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不主動報備、謊報瞞報行程信息、不配合隨訪排查及其他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的行為,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請用微信”掃一掃”,識別圖中二維碼,進入城陽疫情防控數字化平臺“重點地區入返城陽報備”頁面,填報個人旅居史信息。
4、撥打以下報備電話,登記報備個人旅居史信息。
5、注:根據城陽融媒2022年11月22日發布的《從外地來城陽不知如何報備?點這里就夠了》整理,如有變動,以最新通知為準!建議出行前提前聯系目的地咨詢最新政策,提前報備。
二、青島無人機需要備案嗎
1、日前,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布《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2024年 1月 1日起在中國大陸施行。這是我國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的首部專門行政法規,對于無人機行業的發展有著重大意義。
2、第二十六條除本條例第三十一條另有規定外,組織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擬飛行前1日12時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提出飛行活動申請。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應當在飛行前1日21時前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3、按照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的規定在固定空域內實施常態飛行活動的,可以提出長期飛行活動申請,經批準后實施,并應當在擬飛行前1日12時前將飛行計劃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備案。
4、第三十一條組織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下列飛行活動,無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提出飛行活動申請:
5、(一)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在適飛空域內的飛行活動;
6、(二)常規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作業飛行活動;
7、(三)警察、海關、應急管理部門轄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在其駐地、地面(水面)訓練場、靶場等上方不超過真高120米的空域內的飛行活動;但是,需在計劃起飛1小時前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確認后方可起飛;
8、(四)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民用運輸機場管制地帶內執行巡檢、勘察、校驗等飛行任務;但是,需定期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備案,并在計劃起飛1小時前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確認后方可起飛青島旅游住宿。
9、前款規定的飛行活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提出飛行活動申請:
10、(一)通過通信基站或者互聯網進行無人駕駛航空器中繼飛行;
11、(二)運載危險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規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作業飛行活動除外);
12、(四)在移動的交通工具上操控無人駕駛航空器;
13、(五)實施分布式操作或者集群飛行。青島膠州旅游
14、微型、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在適飛空域內飛行的,無需取得特殊通用航空飛行任務批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