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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了保證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全稱: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國標代碼:13014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映山紅路316號郵政編碼:266404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校批準成立的時間: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是200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現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交通運輸部全國交通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山東省示范高等職業院校、全國“1+X”證書試點院校、青島市品牌高等職業院校。學校還被列為港口電氣綜合技術國家級實訓基地、物流國家級實訓基地、汽車技術與維修國家級實訓基地、全國四大緊缺(數控)人才培養基地;被山東省批準為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基地、物流師培訓基地。
學校還榮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中國企業教育先進單位百強”、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中國最佳船員培訓學校、山東省“優勢專業十佳”高校、山東省校企一體化辦學示范院校、山東省最具就業競爭力高職院校、中華全國總工會“職工教育培訓示范點”、交通部全國高職院校交通運輸行業職業建設聯系點、山東海事局“船員培訓服務信譽單位”、“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等一系列榮譽稱號。
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始于由國家交通部于1975年投資建設的青島水運技工學校,是一所港航特色鮮明的省屬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在素有“紅瓦綠樹、碧海藍天”之稱的中國最美海濱城市、中國最宜居城市——青島,位于珠山腳下、靈山灣畔,地處西海岸經濟新區中心位置、青島古鎮口軍民融合區的核心地帶,學校西靠國家級風景區珠山秀谷,東臨波瀾壯闊的黃海,與靈山島風景區隔海相望(離海邊步行5分鐘),海軍公園、國際展覽城等近在咫尺。
學校辦學實力雄厚,教學設備先進,實訓設施齊全,辦學條件完善,學校占地1045畝,建筑面積34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6.1億元,教學儀器設備值1.09億元,紙質圖書75萬冊。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學歷層次高、理論與實踐能力強的“雙師”素質教師隊伍。學校專兼職教師899人,其中高級職稱375人,全國優秀教師1人,交通運輸部“吳福-振華交通教育獎勵基金”優秀教師4人,省部級專業帶頭人4人,省市級以上教學名師12人,省級教學團隊9個。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作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學校緊緊抓住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發展機遇,始終堅持“融入海洋戰略,服務港航物流,培養優秀人才”的辦學定位,為港口物流行業和區域經濟發展服務,為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戰略服務,開展學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充分發揮校港一體、深度融合的辦學優勢,建立了300多個校外實習基地,擁有160多個設備先進的校內實驗實訓室,將校內生產性實訓與校外頂崗實習有機銜接,形成了教、學、做一體化的職業能力培養體系。
學校充分發揮青島西海岸新區、青島古鎮口軍民融合示范區、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綜合改革試驗區獨特區位優勢,依據港航業及區域經濟發展需求,下設港口學院、海事學院、現代物流學院、智能制造學院、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現開設航運管理、現代物流、智能制造、信息工程、港口機電、港口業務、港口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等專業群覆蓋交通運輸、裝備制造、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土建、公共管理與服務、教育與體育等七大專業類別33個專業,形成了以港航物流專業為基礎,以服務區域經濟為支撐的專業建設格局。學校現有國家骨干院校重點專業4個,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專業2個,行業特色專業1個,省級特色專業7個,省級示范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群3個,青島市重點專業6個。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3個,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1個,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1個,青島市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4個,山東省技能人才培訓鑒定主體專業6個。
建校以來,學校為全國交通運輸行業,尤其是港航物流行業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輸送了大批管理和高端技能型人才。畢業生遍布山東港口集團、河北港口集團、遼寧港口集團、天津港口集團、江蘇港口集團、浙江海港集團、福州港務集團、廣州港集團、深圳鹽田港集團、珠海港控股集團、武漢港務集團、安徽皖江物流集團、國投交通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等全國各大港口和中國遠洋海運、中谷海運集團、海豐國際控股、中國外運、山東海運、中國外運、新加坡海員工會、香港華光、中國中車、中交一航局、中建筑港、中國船舶集團、青島特鋼、科大訊飛、上汽通用五菱、海爾、海信等國內外知名企業。學校畢業生以過硬的職業技能和良好的職業素質深受用人單位歡迎。
第九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統籌部署學校招生各項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十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十二條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信息網、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考生公布青島日照旅游。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學校在錄取時,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其中水上類(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執行國家海事局體檢標準。
學校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1、對實行按“專業+學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接受投檔并錄取。
2、對實行學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對于投檔考生,根據專業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在錄取專業時,相同第一志愿專業的考生按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再看考生其他志愿專業(其他志愿專業為平行志愿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按退檔處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原則上按照我校制定的錄取規則執行,如有特殊錄取要求則按照所在錄取省份錄取規則執行。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擋,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4、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考生一視同仁。
5、外語考試類別:非英語專業學生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我院公共外語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6、錄取以下專業時只招男生: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
7、按照國家海事局規定報考水上類(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的考生須年滿16周歲,其中航海技術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心肝臟正常,身高1.60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體條件要求依照國家海事局體檢標準執行。
山東省3+2分段培養對口貫通本科錄取專業時,嚴格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春季高考錄取時按考生專業大類分專業進行錄取。
考生可通過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學校招生信息網、官方微信公眾號、招辦咨詢電話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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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收費
第十七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的標準。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標準:港口與航運管理、集裝箱運輸管理、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水路運輸與海事管理、物流管理、國際貿易實務、國際商務、應用韓語、電子商務、會計信息管理、冷鏈物流技術與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等12個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年;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2、住宿費: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宿舍配置:帶獨立衛生間、熱水器、衣櫥、陽臺、暖氣等);
3、其他:根據我國海事主管機關的規定和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的條件以及學生本人就業的需要,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學生須參加海船船員考證,所需費用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
第十八條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政策
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具體設立獎學金情況如下: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山東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200-4400元/人。
2、學校每學期評定學生優秀獎學金,獎學金金額分別為校長獎學金1000元、優秀獎學金500元、300元、100元;學校還設有“吳福-振華”專項獎學金,中國航海學會“張榮發”基金會專項助學金。
3、學校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獎學金:十佳創新創業團隊獎學金每年3000元,優秀創新創業團隊獎學金每年2000元,十佳創新創業個人獎學金每年1000元。
5、學校為特困學生設立愛心基金,并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貧困生提供適當的幫助。
7、家庭困難學生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學校在新生入學時進行嚴格入學資格審查及體檢復查,如有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或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招生信息網:
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映山紅路316號
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山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
山東省教育廳網站:
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
二、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規范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確保學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黃海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黃海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靈海路1145號郵編:266427
第八條學校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十條辦學性質: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參加2020年夏季高考、春季高考的考生
青島黃海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學士學位頒發資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在國家級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核心位置,山海相間,氣候宜人,交通發達,宜學宜居。占地面積1480余畝,建筑面積47萬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學校設有國際商學院、智能制造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藝術學院、學前教育學院、護理與健康學院、大數據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國學院、繼續教育中心、工程訓練中心等13個教學單位。現開設60余個本、專科專業,涵蓋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教育學、藝術學、理學、文學等7個學科門類,目前已發展成為一所辦學特色鮮明的綜合性本科高校。學校現有山東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1個、山東省特色專業3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省級一流課程4門、山東省民辦本科高校優勢特色專業支持計劃項目5個、青島市市校共建重點專業5個、青島市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專業2個、青島市中高職專業辦學聯盟項目1個。
學校現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31億余元,館藏紙質圖書162萬余冊,電子圖書69萬余冊,電子期刊95800余冊;校園無線網絡全覆蓋。建有多功能體育館、大學生活動中心、標準塑膠運動場、足球場、荷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室內乒乓球館、博物館。學校重視學生實踐能力、應用技能和創新素質的培養。建有智能制造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建筑工程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大數據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國際商學院實驗教學中心、藝術學院實驗教學中心、護理與健康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學前教育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和公共實驗教學中心等8個實驗教學中心。學校目前共建有校內實驗場所216個,實驗室總面積4.6萬余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14000余臺套,學校實驗室覆蓋了現有的所有專業,覆蓋比例達到100%。
學校建有建筑面積3.4萬平方米的實訓中心,有穩定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124個,每年可接納實習學生3000余名,滿足了學生實習實訓教學的需要。學校實習實訓基地是青島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2015年11月曾作為全國職業院校規范管理推進會暨集團化辦學現場交流會的觀摩現場。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適應多樣化辦學需求,堅持內培外引相結合、專兼職相結合的工作思路,重視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升教育教學水平,構建了一支多元化、高水平能基本滿足應用型人才培養需要的師資隊伍。學校現有專任教師780余人,其中中高級職稱教師528人。專任教師中有省級教學名師2人,省級優秀教師2人,齊魯首席技師1人,青島市教學名師、首席技師、突出貢獻技師7人。近三年來,教師在各類教學比賽中獲國家級、省級大獎280余項。
近年來,學校榮獲國家級眾創空間1個、省級實訓基地1個;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1項,省部級項目14項、廳級項目105項;師生發表論文1516篇,其中國內核心期刊、國際三大檢索收錄157篇;獲各級各類科研成果獎勵15項,授權專利202項,有省級“十三五”高校科研創新平臺2個。
辦學 24年來,學校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12萬余名合格的應用型人才。近幾年以來,學校榮獲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全國示范學習服務中心、首屆黃炎培優秀學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國首屆民辦高校黨建和思政工作一等獎、全國民辦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全國跨境電商人才培養示范校、國家級眾創空間(科技部)、全國學雷鋒基地示范單位、青年之聲國學教育示范基地、山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山東教育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山東省創新創業教育文化建設獎、山東省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山東省黨史教育基地、山東最佳社會聲譽高校等榮譽。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招生工作,負責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同時設立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監督全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招生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各類別、各層次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政策規定;
(二)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四)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計劃及報名條件
學校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2020年招生工作的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一)我校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凡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專科最低控制線且擬報考我校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考生請仔細查閱生源省招考院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校填報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試報》。
(二)報考我校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女生:身高162CM--174CM體重(kg)=(身高-105)*0.92(正負10%范圍內);男生:身高172CM--184CM體重=(身高-100)*0.90(正負10%范圍內)。
2.身體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處無明顯疤痕,耳廓形態角度正常,無紋身,無明顯內外八字。
3.無色盲、色弱、內外斜視,雙眼裸視或矯正視力5.0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考生本人體檢合格。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招考院關于2020年招生的各種文件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以生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報考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院編印的《2020年普通高校填報志愿指南》為準。
第十九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山東省、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要求執行;其它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2020年藝術類投檔錄取原則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青島黃海學院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網址:。
第二十一條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山東省體育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綜合分數,按專業招生計劃的1:1錄取。
第二十三學校根據考生生源的實際情況,須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省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我校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需對考生進行面試。考生如未參加面試而報考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被錄取后我校將對考生進行補充面試。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報考條件,學校將按照相關政策為考生調至其他專業。
第二十五條除商務英語專業只允許英語考生報考外,各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本科國際商務、國際經濟貿易專業學生入學后,實行雙語(中、英文)教學,非英語語種學生需改學英語。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寄發通知書、電話查詢、登陸當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網、登錄數字校園APP及微信公眾平臺查詢等。
第六章收費標準、退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按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學費。本科各專業第一學年暫按22800元—26800元收取;專科各專業第一學年暫按8800元—15800元收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指南公布為準。
學校住宿費按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規定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標準:1500—3000元/年。
第二十八條學生退費按照魯政辦字[2018]98號中關于退費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獎學金、助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建立健全了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實施“獎、助、貸、減、免、緩”助學幫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勤工助學活動實施辦法》《特困生臨時補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學費減免政策》等相關的資助政策。具體的資助形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住宿費的在校生及即將報到的新生,每年貸款金額最高為8000元。有關貸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當地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執行)。
1.國家獎學金:獎勵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品格高尚、社會實踐和創新能力強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籍檔案。青島旅游業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家庭困難的學生個人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后發放,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體分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檔。
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主要用于應征入伍的應屆畢業生、在校生、退役復學學生、直招士官等,補償學費或助學貸款按照每年最高8000元的標準,一次性將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間所交納的學費或貸款補償發放給學生。
特困畢業生求職補貼:主要用于山東省應屆畢業生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求職需要幫助的學生,按照畢業生5%的比例評選,每人補貼1000元。
學校每年還提供勤工儉學崗位來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一)新生請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請及時通知學校,否則逾期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注冊。如發現新生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證件比對不一致等,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三)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黃海學院;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滿全部規定學分,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青島黃海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二條學校2020年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十三條考生或家長對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招生、考試、錄取等有異議,可向學校紀檢監察處進行反映或申訴。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黃海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校外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上級政策法規或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上級教育部門或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青島黃海學院負責解釋,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對社會公布。
考生咨詢電話:0532-83175111 83175345
考生咨詢郵箱:hhxy1996@163.com
監督申訴郵箱:qdhhxyjcc@126.com
學校網址:
招生信息網: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靈海路1145號
三、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了保證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學院全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
第三條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店埠鎮南城路177號
第四條學院概況: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畢業證書:學院各專業學生按照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標準,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六條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任副組長,學院招生處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組員,負責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學院招生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學院設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分管監察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紀檢員,負責對學院的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招生專業和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錄取原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對進檔考生進行全面審核、擇優錄取,根據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九條加降分考生錄取原則:對于報考我院且符合國家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的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總成績降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進檔原則:按照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滿額時,則看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配到還未滿額的其他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院將作退檔處理。
備注: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規則按照生源地省份的具體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外語語種:我院招生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十二條錄取體檢標準: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狀況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結合民航專業特點,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報考: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殘疾、斜視、色盲色弱、嗅覺遲鈍、口吃、雙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等。
第十三條報考條件:結合民航專業特點,建議考生年齡超過21周歲的慎報;本人及相關直系親屬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參加過邪教組織的慎報;具體報考條件詳見官網。
(1)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員相關體檢鑒定醫學標準;
(2)身高要求:男生165-188cm,女生160-180cm;
(3)體重要求:體質指數(BMI)在18.5-24之間,計算方式為:BMI=體重(KG)/身高(m)²;
(4)背景條件符合民航局《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
(5)英語、數學和物理基礎良好。
2、空中乘務:須面試體檢合格后方能報考。根據行業特點及要求,建議報考該專業考生無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間。
3、民航運輸:須面試體檢合格后方能報考。根據行業特點及要求,建議報考該專業考生無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4、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須面試體檢合格后方能報考。根據行業特點及要求,建議報考該專業考生無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5、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須面試體檢合格后方能報考。根據行業特點及要求,建議報考該專業考生無色盲色弱,僅限男性,身高165-185cm。
6、無人機應用技術:須面試體檢合格后方能報考,男生身高162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
第十四條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新生未經錄取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和資格復查。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等。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學院嚴格執行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批準的收費標準,對錄取到我院的學生收取學雜費和住宿費等。
第十七條退費辦法: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資助政策:學院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學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100-4500元/年、校級獎學金1000-4000元/年、建檔立卡特別資助4000元/年、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校內勤工助學崗等獎助貸政策,所有國家項目均按照當年國家獎助貸政策執行,所有校級項目均按照當年學院現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熱情接待來信來訪。
第二十條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人員參加學院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招生錄取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考和山東省學校組織的各類考試。
第二十一條我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
第二十二條我院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官網,網址為:www.qdhkxy.com,學院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學院官方網站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2、學院招生處咨詢電話:0532-83466555,咨詢QQ:1586305451。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公布后,若山東省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將根據山東省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條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本章程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