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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防疫最新要求?山東威海疫情最新出入要求

威海旅游A 2024-04-05 3
威海市防疫最新要求?山東威海疫情最新出入要求摘要: 本文目錄威海疫情防控23種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后果威海疫情防控中心24小時電話號碼威海汽車站疫情防控要求2022(威海疫情防控2021)威海到濰坊有什么防控措施嗎威海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本文目錄

  1. 威海疫情防控23種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后果
  2. 威海疫情防控中心24小時電話號碼
  3. 威海汽車站疫情防控要求2022(威海疫情防控2021)
  4. 威海到濰坊有什么防控措施嗎
  5. 威海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威海疫情公告
  6. 高青發布從威海回高青疫情防控要求(青島市疫情高發區嗎)

一、威海疫情防控23種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后果

疫情防控23種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后果

為幫助廣大人民群眾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推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規高效進行,特編制以下23種疫情防控違法違規行為及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紙。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配戴口罩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2.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有關場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絕配合身份登記規定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3.經過疫情防控卡點的車輛和人員,以沖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點工作人員檢查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4.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涉嫌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有關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5.封控、封閉小區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違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人員,不按照規定居家健康監測或者集中隔離觀察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7.疫情防控期間,居民違反規定外出參加打牌、餐飲、娛樂等聚集活動,經勸阻無效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疫情防控期間,在家庭住所開設輔導班、棋牌檔、麻將室,違規售賣感冒發熱藥品等,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9.集中隔離結束后,不按照規定接受健康監測和管理,經勸阻無效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10.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播或者流行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條,構成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12.居民和企業不配合開展疫情防控相關的消毒工作,經勸阻無效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開展疫情調查工作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構成妨害公務罪。

13.拒絕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門開展的疫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開展疫情調查工作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構成妨害公務罪。

14.疫情期間,惡意囤積、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涉嫌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構成非法經營罪。

15.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亂扔口罩、防護服等醫療防護用品等,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規定,隨意處置含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的醫療防護用品、器材、醫療生活廢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環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體,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對拒絕或者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17.在疫情期間,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18.具有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的人員,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發熱門診就醫,經勸阻無效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19.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20.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醫用器材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將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21.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具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構成非法經營罪。

22.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疫情信息,在網絡等公眾場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還幫助散布和傳播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五條,將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暫停業務活動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23.疫情防控期間,餐飲店或藥房未執行“一米線“”戴口罩“”測體溫“等疫情防控措施,涉嫌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恢復到政府設定的管理秩序、實現政府設定的措施。

二、威海疫情防控中心24小時電話號碼

1、威海疾控中線24小時熱線電話:0631-5300059。

2、山東省0531-12345,服務時間:全天24小時。

3、山東省0531-67876236,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4、威海市0631-5300059,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5、高技術產業開發區0631-3919195,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6、經濟技術開發區0631-5981080,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7、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0631-5581265,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8、南海新區0631-8963805,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9、環翠區0631-5315206,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10、文登區0631-8451236,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11、榮成市0631-7562667,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12、乳山市0631-6866096,服務時間:工作日8:30-17:00。

三、威海汽車站疫情防控要求2022(威海疫情防控2021)

1、為全面加強對病毒的源頭防控,嚴格落實疫情防疫措施,為廣大旅客營造安全放心的乘車環境,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市交通局及集團公司關于做好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部署要求,現將旅客進站乘車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告知如下:

2、一、進站乘車和到站的旅客都必須按要求規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者不允許進站。

3、二、所有進、出站的旅客都要配合掃公共場所碼,并接受體溫檢測,對無法掃公共場所碼的旅客,應配合工作人員通過公共衛生防疫系統進行身份證查驗,查驗合格后予以放行。對無法掃公共場所碼,也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的區內短途老年旅客,請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進行詳細的信息登記。

4、故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及旅客朋友們,購票乘車一定要隨身攜帶身份證件。

5、三、購票、檢票乘車的旅客,請嚴格遵守站內秩序,排隊購、檢票時請保持一米的安全距離,做好個人防護。

6、四、旅客上車后,請全程按要求佩戴好口罩,請勿與其他人等閑談聊天,保持安全距離。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7、請廣大旅客朋友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讓我們攜起手來,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堅決防控疫情,為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四、威海到濰坊有什么防控措施嗎

1、國內疫情低風險區域回濰坊,低風險地區之間人員和貨物流動,提供必要的健康證明,全國互認,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對人員采取隔離措施。

2、因威海目前全市均為低風險地區,所以威海來濰人員只需持有山東省健康通行碼則可通行,無需隔離。

3、主動落實返鄉報備。如您確需返鄉,請提前將返鄉時間、14日內旅居史、是否從事冷鏈物流行業等信息主動向目的地所在街道、村居、社區報備。

4、1月13日,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指揮部提示,即日起,來自或途經疫情中高風險區到威人員,請提前3天聯系所在的社區和單位,主動報備個人信息,并做好個人防護,配合歸屬地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對隱瞞不報發生疫情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5、疫情存在變化,政策也隨之改變,以下是2021年1月7日,小編咨詢0631-12345得到的答復,建議大家前往威海前,親自撥打0631-12345,進行咨詢。

6、所在的這個地區是低風險地區的話,需要有山東省的健康通行碼綠碼,體溫正常,一律通行。不用隔離、核酸檢測。

7、2+1+7集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血清抗體檢測,檢測是陰性的,進行七天的健康監測。

8、截止到目前的話,威海按照魯指辦發121號文件,對沈陽市12月13日以來來魯返魯的人員進行摸排檢測,對沈陽市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呢實行“2+1+7”,即: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血清抗體檢測,檢測是陰性的,進行七天的健康監測。對沈陽市其他地區的人員呢,實行一次核酸檢測。

9、對12月13日以來北京市來魯返魯的人員進行摸排檢測,對發生感染者病例所在的街道實行“2+1+7”,即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的血清抗體檢測,檢測是陰性的,進行七天的健康監測,對北京市其他地區的人員實行一次核酸檢測。

10、對12月15日以來黑河市來路返魯的人員進行摸排檢測,對黑河市中風險地區人員實行“2+1+7”: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血清抗體檢測,檢測是陰性的,進行七天的健康監測,對黑河市其他地區的人員實行一次核酸檢測。

11、對12月19日以來就是近14天河北入魯返魯的人員進行摸排檢測,對河北中風險中風險地區的人員,實行2+1+7: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血清抗體檢測,檢測是陰性的,進行七天的健康監測,對河北中重點地區實行一次核算檢測。

12、對大連市中、高中風險地區的人員實行2+1+7,即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血清抗體的檢測,七天健康監測,對大連市其他地區的人員實行一次核酸檢測。

13、對12月15日以來,石家莊市,邢臺市入魯返魯人員進行摸排檢測。

14、石家莊市、邢臺市中風險地區的人員實行2+1+7,即進行兩次的核酸檢測,一次血清抗體檢測和七天的健康監測,對石家莊市、邢臺市中風險以外疫情重點地區實行一次核酸檢測。

五、威海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威海疫情公告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要求,結合山東實際,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就入魯返魯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補充通告如下。

1.高風險地區人員請暫緩來魯。中風險地區的人員原則上暫緩來魯,如確需出行,須持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證明,并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和14天內到過或途經中、高風險地區的入魯返魯人員,實行14天集中隔離。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低風險地區人員,需入魯返魯的,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3.其他低風險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入威返威,應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其他人員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無需檢測和隔離。

4.其他人員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

5.有關疫情防控其他規定保持不變。

上述防控措施即日起開始實行,2021年3月8日結束。

各地要規范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層層加碼”、隨意擴大人群范圍、增加核酸檢測頻次、改變居家健康監測方式等,確保各項舉措科學精準落實到位。

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六、高青發布從威海回高青疫情防控要求(青島市疫情高發區嗎)

1、高青發布從威海回高青疫情防控要求:

2、2022年3月7日,威海市通報文登區報告1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系對自青島返威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時發現。

3、截止3月7日0時,省內高風險地區2個,中風險地區4個。截止3月7日11時,省內現有本土確診病例146例,3月6日0—24時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117例,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為科學精準防控疫情,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現對全縣廣大居民緊急提醒如下:

4、啟動2月16日以來威海市流出人員的隨訪檢測,自威海入高返高人員需進行2次核酸檢測;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抵高后進行1次核酸檢測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檢測結果未出之前,自覺做到不聚集。

5、請廣大居民朋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關注官方發布的權威信息,不信謠、不傳謠,時刻保持個人防護意識,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佩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就診過程中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高青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威海市防疫最新要求?山東威海疫情最新出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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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海旅游A本文地址:http://m.lcsj68.cn/weihai/post/65998.html發布于 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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