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西安找私人導游
一、旅行社給導游交五險一金嗎
1、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西安導游費用
2、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3、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4、(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5、(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6、具體所需材料,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二、重慶旅行社給導游買五險嗎
1、重慶的旅行社為導游購買“五險”的情況并不普遍。然而,一些大型的旅游公司,如中旅、國旅、青旅等,通常會為導游提供社會保險。
2、請注意,具體的社保購買情況可能因公司政策、地區法規以及個人雇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因此,如果您的關注點在于了解某個特定旅行社的社保購買政策,建議直接向該旅行社的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咨詢。
三、你認為導游是一個怎樣的行業
1、導游作為旅游業里面的重要一環,近些年來頻繁出現在公眾的視野里,社交媒體上也有很多關于導游的新聞、評論和視頻,個中評價褒貶不一,暫且不論,小編就是想帶大家更好地了解導游這個職業,對我們今后的出游盡一些綿薄之力。
2、首先,我們要知道導游的主要職責是啥。其主要工作內容總結為“引導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并給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因此,導游在旅途過程中除了需要完成講解工作,還需要充當我們行程中的生活管家,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首先找導游,其次找警察,這個也是我們在行程中不容忽視的地方。
3、再者,導游中也有分類,除了按技術等級劃分之外,還會按業務范圍劃分:海外領隊、全程陪同導游人員(全陪)、地方陪同導游人員(地陪)、景區導游人員(講解員)。
4、海外領隊和景區導游人員很好理解,出境帶隊的導游就是領隊,他們不光要有導游證,還要考領隊證,因此說白了就是更高一級的導游。而景區導游人員就是我們熟知的講解員,很多人文歷史景區都會有這種導游,比如北京故宮、西安兵馬俑、敦煌莫高窟等。
5、主要說下全陪和地陪,全陪就是那個從出發地就陪著我們坐飛機,直到坐飛機再回到出發地的導游,地陪就是那個在機場或是高鐵站舉著牌子接我們的導游。全陪和地陪一般情況下是分屬于兩個公司的,全陪是組團社(出發地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而地陪是地接社(目的地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因此很多全陪和地陪在行程中都是初次見面,就需要共同合作接待好一個旅行團,可見導游需要很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6、在大多數的人眼里,導游是一個很好的職業,玩的同時還把錢賺了,但是真的不是這樣。舉個例子,廣東的一個導游可能一個月要帶團去8次廣州長隆,如果一個景點讓你一個月去8次你還會覺得有趣嗎,這就變成了機械性的重復工作,同時還要承擔著隨時可能出現問題的風險,畢竟人的感受是很難預測的,服務業不好做,而這其中的旅游業更是難上加難。
7、最后再來聊聊導游這個職業的前景,其實導游是一個門檻很低的職業,只需要高中以上的學歷就可以,導游證也不像注冊會計師、金融分析師,甚至是教師資格證那樣難考。但是做導游可能是這其中最鍛煉人的職業,與人溝通的能力、協調組織的能力、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鍛煉。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也是一個積攢人脈的過程,帶團過程中會遇到形形色色的客人,可能旅途中用心照顧過的一位客
四、導游工作有沒有五險一金
1、大多數旅行社是不給導游繳納社會保險的,需要導游自己繳納,并且沒有補貼。收入主要來源是傭金和游客自愿給的消費。
2、17年11月11日,福建省廈門市導游員勞動報酬集體協商會議暨集體合同簽約儀式成功召開。廈門作為全國導游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城市之一,明確了導游員的報酬標準,為廈門4400名導游員提供了職業保障。
3、合同規定,專職導游員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廈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即最低月工資不得低于1870元,同時企業應根據經營情況,依法為導游職工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
五、導游沒有固定工資和五險一金 導游的收入從哪里
1、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學研究會近日召開“旅游法釋義和適用”研討會。與會專家表示,旅游法中關于導游的薪酬體制問題的規定,不能完全杜絕強制購物現象。
2、北京市第二外國語學院法政學院副教授王惠靜在會上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38條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旅行社臨時聘用導游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全額向導游支付導游服務費用。
3、王惠靜說,事實上,現在除了個別規模較大的旅行社有固定導游外,絕大多數的導游都是臨時聘用的,有些導游甚至身兼好幾家小旅行社的導游。旅游行業分淡季和旺季,很多旅行社淡季業務量很少,根本不可能和導游簽訂固定勞動合同,為其發基本工資,為其上保險。
4、而導游為了生計,肯定會想辦法賺錢,吸引游客購物必然是很重要的手段。王惠靜說,旅游法第35條還規定,經游客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況下,是可以安排購物的當地導游西安。
5、這就為導游想方設法吸引游客購物留了口子,導游會使出渾身解數進行攻關,讓旅游者“自愿”去購物,但實際上是一種變相強制。王惠靜說,導游的薪酬體制問題是旅游法的重要內容,這需要在旅游法今后的修訂中不斷完善。


